根据苏教办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07〕210号)精神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我市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2007年8月1日—3日进行。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到2007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
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⑵小学教师资格者:申请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任教学科设置
⑴幼儿园:学前教育
⑵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⑶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⑷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⑸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营销、贸易、经济、旅游、烹饪、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请申请者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可下载后填写)、近期一寸照片2~3张、有关费用(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32元/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50/人,以上收费不包括学校在职教师,请学校在职申请人员在报名表上务必盖上学校图章)等,到下列相关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户籍不在无锡的申请者必须提供与所在单位签约的且经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在无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江阴籍在职教师申请者,须学校出据《在职人员集体报名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和江阴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印章。同一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报名对象 |
联系电话 |
|
2007年8月 1日-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
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410室 文化西路269号 |
户籍所在地为江阴市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
86861259 86862410 |
|
无锡市高等师范学校 学前街27号 |
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包括江阴籍) ②户籍所在地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
82706636 |
五、教育学、心理学补修与考试
8月11日举行全省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8月25日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所需教材在报名处购买,也可于7月18日以后,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259办公室购买)。
六、认定日程安排(此表为预估时间,具体时间以网上最新公布的为准):
|
时 间 |
内 容 |
|
2007年8月1日至3日 |
报名 |
|
2007年8月11日 |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
|
2007年8月25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
2007年8月17日、18日 |
体格检查 |
|
2007年8月29日至31日 |
受理申请 |
|
2007年9月中旬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含教育教学基本常识考试) |
|
2007年9月20日 |
专家审查 |
|
2007年9月28、29日 |
证书发放 |
七、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申请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任教语文学科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根据今年报名的特殊情况,江阴籍申报人员如需要进行普通话培训的,一律由无锡市普通话测试站进行报名测试,咨询电话:82706636,普通话测试报名时间:2007年7月16日;如不需要普通话培训的,可于8月1日-3日在江阴报名点(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410室 文化西路269号)报名。
八、有关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考试费由教育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二项构成。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其中上交省教育厅考试院每人每门13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无锡市教育局、江阴市教育局将分别通过无锡教育网(http://www.wxjy.com.cn)及江阴教育网(http://www.jyjy.net.cn)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
江阴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0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