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各位教师资格申请者: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为做好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教师资格申请者中的下列人员需要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类别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申请者;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和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符的申请者;
4.其他需参加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方法和时间
测试通过笔试、说课两种途径进行。
1.笔试:考察申请者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开卷)采用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
2.说课: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60分钟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说课时间为
三、测试教材
1.笔试试题范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测试常识读本》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见附件,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试讲教材及有关能力测试注意事项见无锡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