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上交申报材料及
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兹定于5月6-7日在教师进修学校(环城东路18号)受理报名时下发的材料袋,并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请各教师资格申请者根据材料袋上的要求上交申请表(体检表除外)及有关复印件等(教育系统各校以学校为单位受理)。受理时间为5月6—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注:以上对象为在江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江阴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