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基〔2007〕28号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
建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自2000年以来,我省以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为目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后实施“布局调整”、“危房改造”、“三新一亮”、“六有”、“校校通”、“四项配套”、“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送优质教学资源下乡”等工程,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全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为回顾各地前一阶段合格学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巩固提高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的成果,督促各地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促使全省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建成合格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意见》(苏教基〔2006〕17号)的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回头看”。
一、“回头看”的要求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回头看”工作,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苏教基〔2006〕17号文件的《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江苏省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为依据。学校内部设施装备参照省农村中小学“三新一亮”、“六有”、“校校通”、“四项配套”等工程的配备标准。以全省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建制学校都达到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每所学校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要求。查清没有达到要求的学校、项目和程度。
二、“回头看”的组织
“回头看”工作,采用县(市、区)、市自查,省里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对所辖区域内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包括民办中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要逐校、逐项进行是否达到规定办学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全面检查(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县级教育部门向市级教育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见附件)。市教育部门组织审核、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里组织协调各市教育局的力量进行抽查。
省里组织核抽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经批准的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和改制学校)。抽查的主要方式是实地检查,不合格学校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07年10月中旬开始自查,11月底结束;12月份省里组织抽查,年底前结束。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回头看”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