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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的通知
作者:czjk  时间:2008-2-22 10:52:45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文章等级:★★★  出处:江阴教育网  责任编辑:czjk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0741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
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优化结构,提升教育资源优质化程度,提高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通过标准引领、榜样示范、以评促建、分层推进,建设结构合理、设施一流、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我省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现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学校评估 标准 通知


抄 送:教育部职成司,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1231印发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总体概况(Ⅰ)

领导班子(Ⅰ- 1

1、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规范。

2、学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

3、校级领导成员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群众拥护,所学专业与学校办学要求相适应;1/2以上有高级职称。

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积极探索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管理能力。

 

    园(Ⅰ-2

1、校园布局科学,环境整洁。

2、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80亩,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3、校园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校企合作(Ⅰ-3

1、积极探索实践多种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落实。

2、学校各专业均有若干个长期、稳定、实质性的行业企业合作伙伴,在学生实习、教师实践、员工培训、共建实训实习基地和技术合作方面发挥较好作用。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成为学校重要的办学模式和特色,校企合作思路明晰,成效明显。

办学特色与社会声誉(Ⅰ- 4

1、具有本校特点和风格的校训、校风。

2、主干专业具有自身的特色。

3、学校在相关行业和职业界具有较好声誉。

 

1、学校整体和主干专业均具有明显特色,在省内外同类学校和专业建设中形成品牌效应。

2、学校在相关行业和职业界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创新、创业、创优等工作成效明显。

4、凝炼具有职教特色和本校特点的学校文化。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师资队伍(Ⅱ)

专任教师(Ⅱ- 1

 

1、教职工与学生比 111,师生比11822

2、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90%以上。

3、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满足技能性、实践性教学要求;“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任专业教师的60%以上。

4、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较高。

5、专任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1、师生比11620

2、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占5%

3、“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70%以上。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50%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主干专业具有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

新大赛、创意论坛中获奖的教师或团队。

6、具有若干名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带头人或若干个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团队。

兼职教师(Ⅱ- 2

1、聘任社会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任兼职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20-30%

2、兼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

 

外聘实习指导教师60%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

培养培训(Ⅱ- 3

1、具有专门的教师队伍建设及其培养培训规划,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6%以上。

2、每年有20%以上专任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达5%以上。

3、所有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专业实践达2个月以上。

1、具有国家或省的教学名师。

2、每年有30%以上专任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达10%以上,有教师参加出国培训。

3、建立名师工作室,有省领军人才培养培训人员

4、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8%以上。

研(Ⅱ- 4

1、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具有经常性教科研制度,教师全员参与教科研活动。

2、近三年20%以上教师的职业教育教科研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并获奖,或在刊物上发表。

1、近三年20%以上教师的职业教育教科研论文

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并获奖,或在刊物上发表。

2、有一定数量的教师成为省、市中心教研组

成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设置与开发

(Ⅲ- 1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专业开发充分反映行业、企业发展要求和职业岗位变化趋势。

具有能引领行业发展和职业变化的新兴专业。

专业建设(Ⅲ- 2

1、建立由行业、企业、职业界人士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专业建设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2、专业建设有规划、有目标、有方案、有措施、有特色,明确专业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和技能要求,专业建设条件保障落实。

3、主干专业不少于专业总数的1/3,有1/2以上主干专业形成相关专业群,逐步延伸形成专业链。

4、市级以上示范专业在3个以上,其中至少2个新一轮省级示范专业;

5、营造较好的专业文化环境。

1、主干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群不少于专业总数的1/2,所有主干专业均形成专业群或专业链。

2、主干专业均成为市级以上示范专业,新一轮省级示范专业在3个以上。

3、专业文化建设有特色、有影响、有深度,有示范作用。

课程及改革(Ⅲ- 3

1、德育课程建设符合国家和省要求;文化课程体现基础性、应用性和发展性。

2、形成和不断完善以能力为本位的、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3、课程内容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选修课程。

4、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实践性课程教学时数占50%以上。

5、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统筹安排、协调衔接,有利于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

6、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及相应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改革取得较好成效;至少有1个省级课改实验点,形成并实施3门以上体现专业特色的项目课程。

1、形成有机融合、配套完善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系。

2、实施5门以上体现专业特色的项目课程。

3、具有特色明显的校本课程与教材。

4、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取得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技能竞赛(Ⅲ- 4

1、各专业大类形成并实施经常性、规范性和广泛参与性的师生技能竞赛制度及其管理办法。

2、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3、学生普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1、师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2、师生参加技术创新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3、建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设有技术创新活动室。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Ⅳ- 1

1、各专业大类均建有体现专业特点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场地、设施较先进,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生实训要求,实训开出率不低于95%

2、实训基地具备学生实训、员工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等基本功能。

3、有1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

1、实训基地设施先进,除具备教学功能外,还具有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生产性功能。

2、有2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Ⅳ- 2

1、所有专业均有对口、稳定、符合学生实习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

2、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率达70%以上。

 

经费投入(Ⅳ- 3

 

学校经费不被违规抽调挪用,对省级以上财政支持项目的配套及时、足额到位。

 

主管部门对学校经费投入保障到位,根据需要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