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发〔2008〕1号
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十一五”以来,我省职业教育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现有中等职业学校630所,2007年招生50万人,在校生153.6万人。已为社会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合格劳动者近200万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省职业教育也存在学校点多分散,规模偏小;办学条件简陋,资源质量不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学校名称多样,缺少应有的规范要求等问题,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需要不断提高。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职业教育要下大气力整合职教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下大气力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下大气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又好又快、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区域内职教资源,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学校名称,引导职业学校走规模办学、特色办学、多元办学之路,为建设教育强省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加强地方统筹力度。以市、县为主,整合本地省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各类职教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集约发展合力。
2.坚持做优做强,突出骨干学校建设。各市、县要按照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求,“十一五”期间,首先建成一所起示范作用的标志性职业学校。未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职成〔2001〕8号)等文件规定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应采取合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
3.坚持协调发展,提升区域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将职业教育作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推进,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区域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须达到省优(三星级)标准。
4.坚持依法治教,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布局调整要遵守《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方权益,保护职业教育资源,形成发展合力。
三、主要目标
1.调整学校数量。原则上每30万人口设置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除文化艺术体育等学校外,各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应达到2000人以上,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应达到3500人以上。
2.扩大优质资源。2010年,力争全省所有职业学校都达到省优(三星级)标准。全省创建100所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
3.形成特色优势。通过规划、整合,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形成适应地方主导产业需求的专业分工,各校具有显著特色的职教体系。
4.拓展服务功能。职业学校都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并举,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各市根据本意见精神,深入调研,参照区域教育现代化目标,以省辖市为单位制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重点研究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及实施步骤;各市县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创建措施等。2008年3月底,各市教育局将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的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含附表)报省教育厅。
2.认定合格学校。各市根据经省教育厅认可的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逐校复查认定合格职业学校,并于2008年5月底前公布合格职业学校(二星级学校)名单。不合格职业学校将于2008年减少或取消学历教育招生计划,限期一年整改;2009年,对仍达不到标准的办学机构取消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转为非学历教育机构。
3.规范学校名称。合格职业学校参加星级评估,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学校由各市人民政府批准、省教育厅认定,更名为“XXX(地区、行业等)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事业统计、教师职务评聘、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及学生就业等相应纳入中等专业学校序列。学校更名后不再保留其他校名。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职业教育规划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和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工程,认真组织推进。
2.明确职责。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市县,各地要着力落实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加快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各市要加强督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
3.激励先进。省将根据各市《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在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和示范学校建设方面优先扶持。各市也应实行相应的激励机制。
4.稳步推进。调整过程中,对并入公办学校的办学机构,地方财政要增加相应经费预算,加大支持力度;对转为非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妥善处理有关事宜,提供相应政策扶持,鼓励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通过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江苏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八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布局调整 意见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